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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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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站在那排已经开花的水稻前,听着不远处花欣悦和莳幽传来的嬉笑声,真心想要冲过去一脚踹飞一个,叽叽咋咋的真特么烦。

好的要去摸田螺晚上吃,结果田螺还没开始摸就和那只死狐狸打起泥巴仗。

“公子,您这是要做什么呀?”秦筱踩着稀泥,好奇走到秦歌身边,心想这不就是几株水稻吗,公子干嘛要盯着看这么久,而且好像还很纠结的样子。

秦歌现在确实有些纠结,因为他并不是搞农业的,所以当真要动手时他就犯了难,此际正在努力回想前世的那些知识。

“常规水稻,是人类的祖先们将野生稻经过数万年的时间慢慢驯化而来,最终才得以走进人们的生活。”秦歌收敛思绪,偏头看看秦筱,问道:“你可知现在为何会有那么多难民?”

秦筱想想后道:“归根结底,是因为粮食不够吃。”

秦歌点点头,“一方面,是水稻的产量不够高,另一方面,是稻种都掌握在那些达官贵人手里,普通百姓要得到稻种会很难,而就算得到稻种,那也没有足够的农田去种植。”

秦筱不由想起一些往事,语气中满是感慨:“即便种出,那收成也不是很高,仅有的一些收成,都要上交到那些拥有土地的地主爷手里。普通老百姓一年四季干的活,都是帮那些地主给干了,就算最终只能得到几十斤麸糠,就已是谢谢地。”

秦歌道:“那些地主在收到粮食之后,自己会偷偷私藏一部分,其余的要上交给官府,要不就是上交给那些修道门派,不然怎么这年头修道者很吃香?因为他们什么都不用做,一年四季便有吃的,完全不知老百姓的艰苦。”

“所以归根结底,现在之所以有很多老百姓挨饿,最主要的原因还是世道太乱。”秦歌这才深刻的体会到,马克思主义是有多么的完美。

但有些事情,他也只能是感慨一下罢了,因为他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他只能力所能及的去做一些事,并把自己眼前的顾好。

让全世界的人不挨饿,他没那么伟大,但至少要做到让自己身边的人不挨饿,能够幸福美满。

“我现在想要做的,就是用杂交水稻的技术培育出一种产量高、口感好的水稻。”

秦筱满目崇拜的看着秦歌,“我相信公子。不过公子,什么是杂交水稻啊?”

“简单来,就是由两个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水稻品种或类型,一个作母本,一个作父本,经过杂交以后而产生的一种新的杂合体。”

秦筱似懂非懂,“那公子您具体要怎么做呢?”

“你看这个。”秦歌指指身前的常规水稻,“你看到从颖壳里伸出的花药没?这花药里面的粉末就是花粉。”

秦筱凑近仔细看,却被呛得打喷嚏

秦歌用两指捻下一株递给秦筱,很有耐心的解释道:“在这些花药的下面,有一个很的柱头,花药里面的花粉被风吹散,只要有一粒花粉落在柱头上,那么便能受精,继而结出稻米。”

“原来……我们吃的米是这么来的呀。”秦筱满眼新奇,觉得公子懂得真多。

秦歌笑道:“其实呢,这就类似于我们人类繁衍,要一个男的和一个……”这话还未完他便看见秦筱脸颊泛红,当下转移话题:“这种水稻便是自花授粉植物,就是用自己的花粉给自己受精,继而结出果实。”

秦筱点点头,表示记住了。

她觉得只要跟秦歌在一起,就能学到好多东西。

秦歌道:“不过据我观察,现在人们生活中的正常水稻,十株里面最起码有五株会然不育,意思就是这种水稻在开花之后,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因此成活率大大降低,而所导致的结果就是产量也很低。”

言讫秦歌朝前走去,来到那几株不久前移植过来的野生稻前站定,“就像这种野生稻的败育苗,你看,它的花药里面没有花粉,就只有一个孤零零的柱头。”

秦筱问道:“那为什么会没有花粉呀?是不是土地不够肥沃?”

“是自身基因不强,生的,跟土地肥不肥沃没关系。”秦歌耸耸肩,“你可以理解为是阳痿。或者理解为……光一个女人,没有男人,那要怎么生孩子?”

秦筱俏脸上泛起一抹红晕,想想后道:“所以……公子您要做的就是用这些有花粉的水稻,将它们的花粉弄到这些没花粉的水稻那个什么柱头上面,继而让它结出米粒?”

秦歌笑道:“野生稻提供卵子,正常水稻提供精……提供花粉,两者结合,便是所谓的杂交水稻。就比如老刘成亲三年,但他那方面生不行,因此他老婆怎么也怀不上孩子,于是他老婆就去找隔壁的老王帮忙,第二年便给老刘生下一个大胖子,刘家香火得以延续,全家欢乐。”

秦筱:“……”

秦歌道:“大概意思就是如此。”

秦筱翻翻白眼,“怪不得这些植物,叶子越绿结出的果实越好,没想到植物比我们人还乱。不过要是公子您的真成为现实的话,那粮食产量就能大大提高啦。”

秦歌轻轻摇头,神情有些无奈:“严格来,杂交水稻只是一种制种技术,它还不能被广泛运用在生活当中,这需要一些时间去慢慢培育,最后才能挑选出优势的、甚至是可以自花授粉的新品种,可谓是道阻且长啊。”

当然,对此秦歌还是有一定的把握成功,因为这不是地球,而是一个充满灵力的异世界,再加上神奇的精灵土壤,想要实现这些,只不过是需要一些时间而已。

只见秦歌后退一段距离,接连数掌拍出,利用出掌时产生的风力,帮助那些水稻传播花粉,完事儿之后拍拍手,决定去田里抓几条黄鳝晚上吃,正好之前看到地里有几株茴香,如果不摘来炒黄鳝,那真是浪费。

一旁的秦筱突然发出尖叫声,花容失色。

“筱儿你怎么了?”秦歌连忙走过去。

“公子……迎…有水蛭!”秦筱俏脸苍白,伸手指着自己的脚踝。

秦歌低头看去,发现在秦筱洁白柔嫩的脚踝上有只水蛭正在往皮肤里钻。

“扶着我,把脚抬起来。”秦歌蹲下身,一手抓住秦筱的脚踝,一手在水蛭旁边接连拍打,因为如果就这样直接拔掉的话,水蛭的头会断在皮肤里面。

秦筱娇颜泛起羞意,盯着秦歌那认真的侧脸,她忽然感觉好幸福,貌似水蛭也不再那么恶心可怕,就巴不得再多来几条才好。

“已经没事了,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就像我刚刚这样做。”

“嗯……谢谢公子。”

“筱儿会抓黄鳝吗?”

“筱儿没有抓过,筱儿只抓过鱼。”

“那你去抓几条稻花鱼晚上熬汤,如果遇到龙虾也不要放过。”

“好的公子。”

“……”

五鳞红光就跟个人一样蹲在田里,一双狐狸眼透出犀利的光芒,两只前爪猛地捧起一大把稀泥,可见里面有不少黄鳝和泥鳅。

秦歌抓半也才抓到几条,没想到五鳞红光还有这绝活儿,一捧就是一大把。

“嗷呜!”五鳞红光又学狼叫,得意的看看秦歌,还吐吐舌头,像是在向秦歌炫耀。

另一边的花欣悦和莳幽几乎已经变成泥人儿,浑身上下都是泥,虽然她俩捡了很多田螺,但还是不够那么多人吃,所以还得继续捡。

现如今的秦筱虽然看上去美丽高贵,怎么看都是千金大姐,但实际上她从都是吃苦长大,一点也不娇贵,以前也没少干农活,她抓鱼的本领很高,只是短短一会儿她便抓到五条肥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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