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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八章 秦小魅,秦咕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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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通讯法宝中传来药不然的声音:“老秦啊,斑爷跟你说个事儿。”

秦歌问道:“你看上了哪家姑娘?”

“那倒不是。”药不然嘿嘿一笑,“斑爷只是想跟你说,现在斑爷好歹也是个太白,这身价自然得涨,而且最近都有刷榜,目前在中州杀手排行榜上排名前十。”

秦歌微微一笑,“兄台,我有些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药不然轻轻咳嗽两声,“斑爷我就直说吧,斑爷现在很飘,凡是酬金少于五百万两黄金的单子,斑爷一律不接。你还是去找沙雕吧。”

随后通讯法宝里传来战安凉的声音,“如果不是很重要的任务,我就不去了。我要陪莲儿,不然她会生气。”

闻言秦歌瞬时陷入懵逼状态。

他实难想象,如此等禽兽之言,竟会出自战安凉之口。

秦歌伤心欲绝,“沙雕,你变了,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战安凉欲言又止:“我……”

药不然插话:“老秦我跟你讲,沙雕现在就是个耙耳朵,妻管严。”

“妻管严?我特么还气管炎呢!”秦歌正色道:“行了,少哔哔,今晚子时,清江城外流翡亭,不见不散。”

“……”

在关闭通讯法宝,结束交谈时,秦歌已来到他的药园。

莳小幽每天都有派小萝莉帮忙打理药园,所以整片药园看上去都美美哒。

被精灵古树滋润过的土壤,真的是很给力。

那棵无限灵源果树,上面又多出两颗金光闪闪的果子。

当初,在蛮荒之地得到无限灵源果时,秦歌心里就有个想法——要培养一群仙兽。

身边跟着一大群仙兽,看谁不爽就派仙兽去弄死谁,就类似于那些地方军阀,身边有支军队,想怎样就怎样,除了天王老子,谁都管不着……这特么想想都挺刺激。

不过秦歌觉得,做人不能那么自私,自己身边已经有红红,而安芝芝也已经有秦大毛。

这两颗无限灵源果,他决定给步知舞和苏月摇。

一念及此,秦歌将两颗无限灵源果摘掉,收进空间扳指。

尔后,又去看看以前种的那些灵药,采挖几种之后,便到药园旁的炼毒房里开始炼毒。

炼毒,自然不是为了救人治病,而是为了杀人。

天手这个令人头疼的组织,现在虽有那些天外来客去对付,用不着秦歌去操心,但这并不代表秦歌就可以闲下来坐山观虎斗。

首先,他要完全掌握克制那些天外来客的手段,这样之后才能收场。

其次,祭魔坛的事,现在也还没有彻底得到解决。

剑仙大陆很大,每一天,在那些少有人知的偏远地区,仍是有很多无辜百姓受灾受难,苦不堪言。

一直到中午,秦歌才离开炼毒房。

……

“知舞,你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小宠物?”

齐天柱下,步知舞正在**灵小萝莉送来的便当,一旁的秦歌突然问出这样的一个问题。

步知舞轻轻咬着筷尖儿,思索道:“小猫小狗之类的宠物,我都很喜欢。”

秦歌说道:“只能选一样。”

另一边正举着便当盒狂吃的安芝芝忽然明白什么,“你是想让舞姐帮忙养大,然后再吃掉吗?”

“我想把你养大再吃掉。”秦歌冲安芝芝微微一笑,随后拿出一颗无限灵源果,将其递给步知舞,“知舞,回头去找一种你喜欢的宠物,把这个喂给它吃。”

见到无限灵源果,安芝芝恍然大悟,“原来是那果子又熟了呀,舞姐我跟你讲,我培养的小仙兽是螃蟹哦。”

说着她指了指自己脑袋上被当成发饰的秦大毛。

秦大毛两只感冒胶囊一样的眼睛高高竖起,挥舞起小钳钳,发出“康康康”的声音,似是在跟步知舞打招呼。

自从上次吞噬掉那来自天外的兽体飞行器后,秦大毛便进化成这种银白色,更是好看。

步知舞盯着秦大毛,很是吃惊,“你是说,这螃蟹是……是仙兽?”

她上次见过秦大毛,而且还吃过秦大毛的蟹腿,虽然能猜到这是不同寻常的灵兽,但是也没敢往仙兽那方面去想。

谁能想到,一只仙兽会被当成发饰?

这也太任性了!

不过仔细一想,发生在秦歌身边的事情,就算再奇葩、再任性、再令人难以想象,那也很正常。

就比如天品灵石这种媳玩意儿,很多修道者一辈子都不能见到,但秦歌身边的人,随便一个,身上都能摸出好几块。

就是有这么任性!

步知舞捋了捋,看看手中的无限灵源果,问道:“所以,小哥哥你的意思是,要用这颗果子培养一只仙兽?”

秦歌点点头。

步知舞很感动,两眼水汪汪的。

她自然知道秦歌是怎么想的,心里也是甜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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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笑问:“所以你会跟我客气吗?”

步知舞很严肃:“我得认真挑选一样宠物。”

安芝芝说道:“下午我陪你去。”

秦歌笑道:“那下午一起去吧,把月摇也叫上。就去蛮荒之地找,刚好我也想去苦酒山庄逛逛。”

“……”

在吃完午饭之后,秦歌便通过转移阵回到女武神学院的宿舍。

转移阵这种方便的阵法,秦歌在搬去女武神学院之后,自然是会建立。

“月摇,起来。”

“干嘛呀……我再睡会儿,你表闹。”

苏月摇打开秦歌的咸猪手,两腿夹着被子,慵懒的翻个身继续睡,如入无人之境。

尔后,秦歌是手段尽施,才将苏月摇给弄醒。

……

蛮荒之地。

秦大堂主直接当起苦力,穿梭在密林之中,为步知舞和苏月摇两女寻找宠物。

在通过转移阵来到蛮荒之地之前,步知舞就已想好要什么宠物。

她想养一只可爱的小兔兔?

为什么是小兔兔?

这是因为,秦歌下鬼剑山那天,和她在山下第一次见面的时候,给她抓了一只兔子。

那只兔子被某个无良吃货给烤了,为此某个吃货还挨了一顿毒打。

现在想起那些事,步知舞脸上都会露出幸福的笑容。

还好遇见了他,还好,终是没有跟他错过。

……

至于苏月摇,一说起宠物,她就想起了她小时候在京西养的那只咕咕鸟。

咕咕鸟是一种观赏类的灵兽,连低级的战斗力都没有。

但咕咕鸟很稀少,在皇朝那边,非常受那些富家千金小姐们的青睐,在市面上,价格能炒到几百万一只。

一番搜寻之后,秦歌在蛮荒之地帮步知舞找到一只火魅兔。

这火魅兔还是幼年期,毛茸茸的,像颗小毛球,非常可爱,步知舞只是第一眼就深深爱上。

咕咕鸟虽然罕见,但在蛮荒之地也能找到。

秦歌给苏月摇找的咕咕鸟是刚出巢的幼鸟,这种灵兽有多动症,而且还很有志气,一旦可以自己走动,就会离开巢穴,远离父母,自力更生,而且好奇心很强,不管是遇到什么,它都不会害怕,反而还会凑上去围观。

这大概便是咕咕鸟这个种类灵兽稀少的原因吧……

未完,共2页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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