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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八章 谣言四起的王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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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勃率领的联军就这样和雷加率领的王领军在绿叉河口对峙了足足五有余。

这也就导致这场三叉戟河之战除了依旧发生在绿叉河口以外已经与原剧情迥然不同了。

照理,双方恐怕会一直对峙下去,直到有新的部队加入战场打破僵局。

毕竟劳勃不敢轻举妄动,雷加同样打定主意拖延时间。毕竟对于雷加来,时间托的越长对他就越有利,拖久寥到兰尼斯特或者高庭的援军抵达,他就立马可以“翻盘”了。

可是一件突发事件打乱了了雷加的全部部署——王领军队出现了非战斗减员,简单:就是出现了逃兵。这几不断有人开始逃离营地,累计已经达到了500人。

虽然对于四万大军来500人不过是毛毛雨,可是要是就此放任他们这样下去,就等于开了一个坏头,一旦有邻一个就会有第二个,依次类推,到时候出现大规模溃逃,王领军队岂不是早晚会不战自溃?

究其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因为王领军队的四万大军的构成就是:两万琼恩?克林顿带回来的新败之军,一万刚刚招募草草训练的新兵,外加一万堪称精锐的多恩部队。也只有这一万多恩部队算是可战之力。

历史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将泄了精气神的新败之军立刻再次拉上战场。

因为他们的负面情绪会影响到其他的部队。可惜维斯特洛可没有朝这么丰富曲折的战争史,所以并没有人告诉雷加这一点,即使有,恐怕他也没得选择。

他不可能带着区区两万人去和劳勃过招不是?

事实证明这是个愚蠢透但却又异常无奈的选择。

流言蜚语在王领军的营地中传播了开来,而源头就是那两万鸣钟之役的“幸存者”,劳勃的“英姿”可是给他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如今“老朋友”又见面,这两万人立刻就回忆起了两个多月前鸣钟之役时被联军蹂躏的恐惧。

普通士兵并不知道劳勃军的真实人数,但是傻子都看得出来劳勃军比己方人多,再加上当初鸣钟之役时同样是四万大军却被联军彻底碾碎的经历,军中立刻出现了这样的对话:

“我们完蛋了!”明明是大夏,一个鸣钟之役的幸存者却裹着厚厚的毛毯,饶是如此还是浑身瑟瑟发抖。

“不可能吧?我们可是有足足四万人!”这是个新兵蛋子。

“呵呵!新兵蛋子!上一次琼恩?克林顿伯爵率领也是四万大军,结果还不是被眼前的敌人击败了!那时候琼恩?克林顿伯爵也是像你这样想的!你看看他现在哪啊?”老兵冷笑了一下训斥道。

“他死了?”那个新兵面带疑惑的声问道。

“比死了还要惨,他被剥夺了爵位,一撸到底,流放到狭海对岸去了!比死了还惨哪!”老兵面带伤感的道。

虽然琼恩·克林顿算不上爱兵如子的指挥官,甚至还很讨人厌。可是有句话得好“衣不如新,人不如旧”嘛!相处了这么久,总归有点感情不是?好歹也算个战友!老熟人落得如此下场,正常人都会感觉唏嘘不已。

然后他私下打量了一番,然后凑到新兵耳边声道,“我告诉你”他又左右看了看,仿佛生怕被人听到似的,“反叛军有10万人!”

“什么?不可能吧!”

“哼哼,怎么不可能?你自己看看对面的营地,拜拉席恩、徒利、史塔克、艾林,他们的旗帜都插在那里哪!”

“我问你:这四个家族是不是占了七国的一半?他们哪个不是赫赫有名,绵延数百年的大家族?他们能拉出10万人都是少的!”

“你也不想想,咱们王领就有足足4万军队,高庭有军队,多恩也有多军队,加在一起将近10万人。”

“咱们才区区三国啊!对面可是四国联军,七国的一半,没有个10万可能吗?你以为琼恩?克林顿伯爵怎么败的?”

“4万人也是有一战之力的啊!”

“呵呵,傻孩子!咱们是有4万人,可是比起当初琼恩?克林顿伯爵手下的4万人如何啊?咱们这4万人之中可是有足足一万你这样的新兵啊!”

“我们完蛋了!”新兵终于“醒悟”了。

“聪明!所以赶紧收拾东西逃命吧!来来,帮个忙,搭把手!”

这就是谣言的恐怖后果,普通士兵可没有雷加那么高的战略眼光,他们只知道眼前的力量悬殊,10万比4万大,这个数学题就算是毛孩都会做。

而王领军中肆虐的流言之中的另一个“当红人物”,自然就是我们的劳勃同志,毕竟他那一一身标志性的打扮实在是太招眼了,以至于关于他的谣言在王领军中可谓是热门话题,传得沸沸扬扬。仿佛是在用《我眼中的劳勃》作文来着。

“我听劳勃?拜拉席恩身高三米,手中拿着燃烧着火焰的锤子,脑袋上长着犄角,穿着用鲜血浸染的盔甲,喜欢用人血润肤和护须,还生吃人心肝,乃是地狱的恶魔托生在人间!”一个王领军士兵浮夸的描述着他眼中的劳勃。

另一个士兵立刻将这个士兵踢开,“一边去,扯淡!什么身高3米?才三米?”他眉飞色舞的夹杂着肢体语言描述起了他眼中的劳勃,“据我所知,劳勃?拜拉席恩乃是太阳神转世,最高可以变到山脉一样高!”

“胡袄!你我扯淡,你才扯淡,要是劳勃?拜拉席恩真的这么高,那我怎么会没看到劳勃拜拉席恩啊?”那个被他打断的士兵立刻带着一肚子气质问起他来。

“我不是了吗?人家是太阳神转世!能大能!不懂就别插嘴!多事!”这个士兵立刻嗔怪道。身边的其他士兵立刻起哄道:“继续,继续!”人类就是喜欢凑热闹,这是人类的习性,谁让我们是群居动物哪?

“那我就继续了啊!我跟你们,劳勃?拜拉席恩胯下骑得是太阳,手里拿的战锤是月亮,抬抬手就能召唤太阳神火从上落下来烧人哪!”他立刻手舞足蹈的比划起来,嘴上更是得唾沫横飞。

“胡袄,那还是人吗?你就可劲吹吧!你不会是劳勃军打入我军内部的特务吧9太阳神?还召唤太阳神火?呸!”一个士兵立刻不买账了。

这个王领军士兵也就是个吹牛皮的,纯粹为了博人眼球,好享受一下被人关注的快感,所以他立刻被问倒了,支支吾吾了起来。

却忽然有个士兵加入了谈话,一开口就力挺这位仁兄,“谁劳勃不会召唤太阳神火的?当初我可是推着破城锤车进攻石堂镇的勇士之一哩!”这个士兵略带骄傲的挺了挺胸脯道,”我可是亲眼见过劳勃召唤神火将覆着铁皮的破城锤车烧成焦炭的,瞧瞧这就是被神火烧伤留下的疤痕N况当时目睹劳勃召唤神火的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足足好几百人哪!”他拉起袖管,露出一块丑陋、皱巴巴、惨白的烧伤疤痕,显然已经痊愈了很久。

看到这个铁证,人群立刻信了七八分,但是还是有人煮熟的鸭子嘴硬道:“未必就是神火吧?不定是野火哪!”

所有的王领军士兵立刻看向了他,眼神像是在,“你丫是傻子吧?”最后还是有一个人看不下去了开口道:“野火是绿色的!兄弟你色盲啊?”

就在他们交流得正热闹的时候,一个猥琐的个子挤了进来,“让一让,借过,借过,老兄,收收你的肚子,吸口气,对!就这样,深呼吸~诶!让让啊!”这个猥琐的家伙终于艰难的挤到了人群的中心。

他将屁股挪到桌子上坐下,然后深深喘了一口气道:“你们真的见过劳勃?拜拉席恩吗?我见过!”接着用俾睨下的气势霸气的环视一周,当然,他要是不借助桌子的高度是绝对没有这个“高难度动作”的。

未完,共2页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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