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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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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很快,学期末考试周结束,寒假开始,林喜朝选择第一时间回家。

出发芙城的航班是在晚上,下午柯煜陪她到学校拿了行李,就先接去自己家休息。

去机场之前,他破天荒给林喜朝煮了盘饺子,让她吃完再走。

肉馅儿和皮儿都是家里阿姨提前包好的,是她喜欢的香菇猪肉,咬一口满嘴汁儿,小碟蘸料是油泼辣子加醋,一丢丢米蒜,既解腻又开胃。

林喜朝过来住之后,柯煜请了个更会做芙城菜的阿姨,能泡泡菜坛子,能做米椒辣酱,地道芙城方言,人热情爽利,亲切得好像林喜朝家的大亲戚。

每每下课,她手机里总会收到柯煜发过来的张张菜谱。

【阿姨今天做啤酒鲜椒兔、蒜苔回锅肉、双椒牛肉、辣子鸡丁等等等等,

要不要来,要来我去接你。】

就跟快板报菜名似的,正因为这,她跑柯煜家的次数都勤快了些。

远隔千里,日日能食到芙城好滋味。

她咬皮儿嘬了口汁,问柯煜为什么要吃饺子?

柯煜正在一旁来来回回地收拾东西,等林喜朝回芙之后,他也要搬去爸妈旧宅,一直呆到过年。

他说上车饺子下车面,老一辈的送行规矩都是这样,就想今后的每一次分别和远行,林喜朝平平安安。

林喜朝坐在餐桌边看他忙碌,黑发少年容貌与十七八岁时无差,但周身已经有稳沉持重的味道了,时间真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柯煜抬起眼来看她,她对他笑,说柯煜也是。

于是离开京市,落地芙城后,爸妈问起她要不要吃点啥宵夜,她说那就吃碗面吧,吃碗面就行。

快半年没回家。

妈妈把小葱挂面搁上桌,又给她开了罐椰汁,在灯光下仔仔细细地端详她面容,乐呵着说喜朝长胖了。

金榜被她抱坐在大腿,身量敦实,腿上沉甸甸地感受到大猫的重量及热意。

猫挣扎着想逃,又被她牢牢抱紧。

穿堂风从阳台冒进来,此刻正下着一场冻雨,家里没有暖气,体感比北方还阴冷。

但正是这种熟悉的连绵潮湿,反倒让林喜朝有一种终于归家的踏实感。

妈妈坐她对面絮叨一些琐事,说火锅店的生意蒸蒸日上,生活越来越好,爸爸换了台新车,正在攒钱凑全款买房,到时候,房本会写上林喜朝的名字。

不管她将来在哪个城市发展闯荡,家中的力量微薄,但永远都会是后盾。

猫在说话的间隙跳下大腿,林喜朝提夹起筷子,鼻尖有些发酸。

她憋回去,面条在筷沿绕三圈,踌躇着转了个话题,

“妈妈,我们家那火锅店,和柯煜他们家有关系吧。”

她主动说起柯煜。

刚跟柯煜和好那阵,她考虑过从前妈妈的态度着实冷淡,所以一再犹豫要不要第一时间跟她讲。

后来某次与妈妈的例行视频,柯煜不小心入镜,这段关系也就被动戳破。

当时林母的反应是,回家慢慢聊。

“是有关系。”

林母叹了口气,她撑着脸,面颊上有被回忆浸润的暖光。

“当时我发现你跟柯煜谈上了,我一边去跟戚瑾沟通让你住校,一边,我也在提辞职。”

她手指揉了揉鼻梁,“戚瑾把我劝下来,说手里有闲钱可以助资我们开个店,那钱可以算借,赚了也可以算分红,说我在他们家干了这么多年也不容易,有个馆子,你爸也可以回来。”

林母的手指一遍遍摩挲在桌面,就像是在拍灰,可桌上哪里有灰,

“她说问题都出在柯煜身上,怎么能算你的错,后续为了不影响你,可能也是在安抚我,她就强制让柯煜提前转校回京。”

林母说到一半,转头去瞧林喜朝的脸色。

小姑娘夹筷的动作有些僵硬,面条迟迟不进嘴。

“我也算是看着柯煜长大的。”林母的嗓音低沉,“……在这方面,确实对那孩子有点抱歉。”

餐桌短瞬的安静。

林母想到什么,又笑了笑,“其实柯煜回京的那一两年,还时不时来芙城到我们店里坐坐。”

林喜朝愣住,“他有回来过?”

“嗯。”

林母犹豫一下,轻声说,“在一些节假日,他会跟他朋友来我们店里照顾生意,但有时候就他一个人,也不多点别的,也不怎么动筷,挺安静地坐在那儿。”

“我不愿意收他钱,临走他就把现金搁在桌上,还留一些给我们长辈买的节假礼品。”

林喜朝脑子嗡嗡嗡的,都能想象柯煜坐在餐桌角落的身影,以他惯常的漫不经心姿态,有点儿沉默,也有点儿难过。

她着实没有想到,这一两年,他有主动来看望自己的父母。

“这些我都没告诉你,就是不太想影响你。”

妈妈紧握她的手,指腹在虎口轻轻揉动,“喜朝,我以前对你说过,如果一个人够诚恳,他会一直诚恳。”

林喜朝抬起眼,在顶灯下对上妈妈的视线,她听见她的嗓音被窗外的淅沥雨声所掩盖,

“正因为分开有意义,所以重逢,才会难能可贵。”

-

紧挨着过年,柯煜也回了趟芙城。

那天天气很冷,大早上就冻得直哆嗦。

天闪着不正常的光亮,像是在孕育着一场风暴。

芙城已经很久没这么冷过了。

中午他们有一个跟苟奚维、蒋淮等人的饭局,晚上又要一起去千樾山,戚瑾摆了桌家宴。

林喜朝从家里下楼的时候,顺便逮了金榜进飞机箱,准备趁宠物店放假之前,带它去洗个澡。

柯煜就等在楼道,近十天没见,他穿着白色厚羽绒,里搭卫衣也是白的,脸掩在兜帽之下,整个人洁净又清爽。

今天拾掇得还蛮帅。

林喜朝默默地观察他,心里有点久别重逢的小心动,直到柯煜主动提溜过金榜的箱子,手指嗑哒敲了敲锁扣,仔细审视眼猫,啧一声,

“它怎么越长越像条金灿灿的抹布。”

啪叽一声,心里的意动全变成了气动。

“你才像抹布!”

林喜朝气鼓鼓地瞪他,“好歹也是你带回家的,当初养它的时候就很不负责任,撒手一走抛给我们家两三年,现在还说它像条抹布?”

柯煜扯唇笑了笑,也不辩驳,他揉着林喜朝脑袋亲亲她鼻尖,牵着她出小区往车上走。

他开的车依然是高中那辆,两个人拉开车门坐上去,恍惚有种还在读一中,周末放学了,柯煜接她一起去d10的感觉。

车行过芙城的大小街道,处处都是过年的喜庆氛围,张灯结彩,庆赏佳节。

柯煜隔着车窗向外看,感叹了句还是芙城有意思,哪哪儿都是他的青春回忆。

然后偏头瞧林喜朝,在等红灯的时候牵她的手,吊儿郎当地说他明白了初恋的杀伤力。

林喜朝撇唇,把手倏地揣回兜,让他好好看路。

她趴在窗边瞧斑马线上被冻得不停跺脚的行人,手指抹了抹窗户上的热气,抱怨说今天好冷啊。

怎么这么冷。

“没准儿会下雪。”

柯煜应话,“我赌今晚上会下雪。”

“怎么可能。”林喜朝没把他说的放心里,“芙城好多年没下过雪。”

未完,共2页 / 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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