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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造神行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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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尔德、塔尔克和切坎三部落的此次定期会晤,在塔尔克部落的议事厅举行。

所谓的议事厅,并不是一个单独的建筑。只是塔尔克部落酋长托克逊的住宅而已。

所谓的住宅,也不是什么宏伟气派的建筑,也只是一个比一般人大一些的帐篷罢了。

这种帐篷式建筑,源于部落的古老传统。是游牧时代生活方式的遗留。

参加会议的,主要成员有9个人。这9人,每个部落各出3人。分别是大巫师、酋长和一名德高望重的长老。

当然,参加会议的,不只是他们9个,还有一些其他人。只是这9个人,具有议事权和投票权。

今天的会晤,和以往有很大的不同。最为明显的,就是来人特别多。各个部落都来了不少人。除了一些看热闹的之外,最多的,就是各个部落武装的战士了。

从外表上看,他们都很拉风,穿着战斗靴和皮衣皮裤。身上挎着子弹带,黄橙橙的子弹,在阳光反射下,亮的耀眼。

大部分人背着AK系列突击步枪,少数人端着班用机枪,还有几个,干脆就挎着火箭筒。

皮卡自然是少不了的,一百多台皮卡车,呈弧形,拱卫着托克逊的帐篷,排了好几层。

孝子们在人群里钻来钻去,有的手里还拿着手枪,不时地向天上开上几枪。如不是那枪声很熟悉,让人还以为只是玩具而已。

实际上,那确实是真枪,就连子弹也是真的。

九点整,圣林的车队准时抵达。

最前面的,是战飞虎的头车。然后是圣林的指挥车。再往后,依次是塔玛拉、海拉瓦和尼古拉的越野车。最后,是一台装甲运兵车。

这台装甲车,是战飞虎用2万米金币,从西利亚政府军手里买来的。

当时,这台车已经趴窝了,战飞虎拖回来后,花了一个上午时间修好了。

车上坐了8个英雄阵线的佣兵,加上圣林等人,英雄阵线今天一共来了13人。

虽然来的时候也很有气势,但是,跟三大部落的一百多台皮卡阵相比,还是差了许多。

三大部落的9大巨头,已经在门前站成一排,迎接圣林一行。

当中,兰德禄和塔尔克部落的酋长托克逊,已经是老相识了。于是就由兰德禄给引荐其他人。

一一见过后,彼此客气了一番,就开始落座。

圣林、塔玛拉、战飞虎、海拉瓦和尼古拉在客位就坐,带来的8个随从,则和部落战士们聊了起来。

座位就在帐篷门口,摆着一溜长桌,正对着皮卡阵。

对圣林收复麦拉油田恭维了一番之后,噶撒清了清嗓子,众人不再说话,开始看着噶撒。

这是噶撒要讲话的信号了。

“我听兰德禄说,圣司令是个神枪手,又是个搏击高手。我们几个部落的孩儿们听说了,都非常敬仰,他们跟我说,非常想见识一下圣司令的神技。今天,就来了很多勇士,想请圣司令给指点一下。”

圣司令?我什么时候成了司令了?我怎么不知道?这兰德禄嘴也真是够大的,一开口,就给我封了个司令。

什么敬仰啊,指点啊,不过就是想考考我嘛。这有何难?

正想给你们露两手呢,你自己倒是找上门儿来了。

“好啊,飞虎,拿上桔子,50米外站好。”

“好嘞。”

战飞虎顺手端起桌上的一盘桔子,走到50米处,站好。拿出一个桔子放到头顶。

英雄阵线的8个士兵过来,把看热闹的人群清理开,让战飞虎身后留出空地。

“托克逊,把你的手枪借我用一下。”

圣林接过托克逊的手枪,也不细看,退出*,几下就把手枪拆开,又咔嚓几下装上,装上了*。

就在人们都等着圣林开枪时,圣林却没有开枪,而是端起了桌上的奶茶,举到嘴边喝了起来。

就在人们以为圣林要喝茶时,圣林右手一抬,也不往前看,枪就响了。战飞虎头顶的桔子应声而碎,果皮、果肉四处飞溅。惊得旁边的人急忙躲闪。

第一个桔子打碎后,战飞虎又拿出一个放到头顶。圣林左手持杯喝茶,右手举枪,保持不动,又扣动了扳机。

如是再三,连续6枪,击碎了6个桔子。6枪开完,圣林也正好把奶茶喝完了。

这样的游戏,圣林和凡奇、钱多多、战飞虎几人,不知道玩儿过多少回,早就熟套了。

现在玩儿起来,不过是小菜一碟而已。

还剩下最后一个桔子,圣林刚想扣动扳机,突然觉得不对劲儿。这一枪,就没有扣下去,然后就把手枪放到桌子上。

为什么不打了?

战飞虎手里的盘子已经空了,只剩下最后一个橘子了。前面6枪,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剩下一个,为什么就不打了?

是怕打不准,还是圣司令要休息一下再打?虽然前面6枪打得很精彩,但是,这最后一枪不打,终究是个遗憾。

9大巨头和围观的部落众人,都在看着圣林,然后又彼此看着,寻找答案。

海拉瓦和尼古拉也对视了一下,也是同样的心思。

战飞虎站在那里,也露出了疑惑的目光。

说来话长,其实,也就只是一瞬间。

还没等众人的疑惑落地,就见圣林左手顺手抓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头也不抬,就甩了出去。一道白光闪过,那把水果刀,扎在战飞虎头顶的桔子上,又飞了十多米。才落地。

靠;套路了,怎么也不给我个信号,吓我一跳!

战飞虎在心里嘟囔了一句,施施然往回走。

“圣司令不仅枪法好,飞刀也神乎其神,真是佩服,佩服。让我们大开眼界了。”

托克逊急忙恭维,给圣林又倒上一杯奶茶。

“不是我想用飞刀,而是你的枪里没有子弹了。”

没子弹了?你也没数,怎么就知道没有子弹了?

托克逊拿过自己的手枪,举枪向上,扣了一下扳机,果然没响。

“噢,我想起来了,早晨还有7颗子弹的,叫我儿子拿去了一颗。”

“缺一颗子弹,分量相差很大的。”

圣林轻描淡写地说道。

一颗子弹而已,有那么大的差别吗?

三个部落虽然都有尚武的传统,从历史上,就一直不太受政府的节制,享有很大的自治权。

但是,他们也一直没有一支职业军队。所谓的部落武装,不过就是装备了一些轻武器的平民而已。

古代的骑乘工具,主要是马和骆驼。现在,则主要是皮卡。皮卡的最大特点,就是比较皮实,既可以坐人,又可以拉货。

仅仅从皮卡,就可以看出他们寓兵于民,兵民结合的特点来。

他们大多没有经过什么正规的军事训练,打仗的本事,基本上靠前辈的言传身教和自己领悟。

战术上,也乏善可陈。部落酋长,就是天然的指挥官。如果遇上一个懂军事的酋长,那这个部落的指挥水平就高些,如果遇上一个军事外行,不打仗还好,打起仗来,常常就是败多胜少了。

尽管如此,由于尚武的传统,从孝子开始,就开始舞刀弄枪。无论是酋长、大巫师、还是长老,都具有比较高的战斗力。

这里的战斗力,除了勇敢精神,枪法就是最主要的指标了。

九大巨头都是玩儿枪的老手了,见圣林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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